根据信阳师院院长办公室2005年12月1日《关于调整我院自来水和电费价格的通知》和信院字(2019)145号《信阳师范学院关于调整自来水价格的通知》,我校水电费收费标准如下:
电费(元/度)
水费(元/吨)
教职工
0.52
3.30
自建楼
0.65
4.30
学生食堂
0.55
洗浴中心
0.56
5.30
经营、基建
0.73
学生公寓
水电报修电话: 0376—6391111
售电室电话: 0376—6393191
水电科电话: 0376—6391783